存在问题:
项目法人组织架构不健全,制度体系不完整,存在一人多岗等不相容职务行为。
问题描述: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组建过程中参与人员较少,未设置单独的采办机构,由工程管理人员代为履行采办职能,工程完工后,未设立资产交接管理岗位,导致存在职务相容行为。未根据上级集团工程管理制度及采办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适合本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及采办管理办法,制度设计层面存在一定的缺陷。
意见建议:
1、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完善工程管理及采办管理方面的制度制定工作,特别在工程进度、资金支付、工程监理以及招投标等业务制定详细的运作规程,防范制度风险。
2、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防止职务兼容行为风险,应保证项目建设人力资源基本配置到位,对职务不兼容岗位(如计划投资和采购岗位等)应保证由不同的岗位及人员去执行。
审计心得:
不完善的组织架构,一人多岗等,可能导致产生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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